质量监督行业职业资格的实施(节选)
摘自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编写的《现代企业计量工作指导手册》增补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质检行业国家职业资格主要包括:计量、检验人员职业19个,职业等级分为:初级(国家五级)、中级(国家四级)、高级(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
(一) 计量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包括
从事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查、检测、电测、测量、校准、校验、维修、修理及检斤、计斤、司磅的人员。本类包括下列职业:
1、 长度计量工(员):从事长度量具、光学测量仪器等长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
校准、调整、修理及测量的人员。
2、 热工计量工(员):从事热工仪表、计量泵、温度计、流量计、压力真空计等热工计量
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测、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3、 衡器计量工(员):从事天平、砝码、磅秤等计量衡器、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
调整、修理以及检斤、计斤、司磅的人员。
4、 硬度计量工(员):从事硬度计、测力仪器、测力传感器、材料测试机等硬度测力计量
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的人员。
5、 容量计量工(员):从事计量罐、储液槽、船舶计量舱、金属及玻璃器等容量计量器具
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的人员。
6、 电器计量工(员):从事电流、电压、电阻、电功率、电能、电信号、脉冲、衰减、电
磁、磁透、磁感应、磁性材料、时间频率、有线电、无线电等电器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电测、校准、校验、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7、 化学计量工(员):从事化工仪表、分析仪器等化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
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8、 声学计量工(员):从事声强、声压、声功率、听力、水声等声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
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9、 光学计量工(员):从事光辐射、光度、色度等光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
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10、电离辐射工(员):从事测量电力辐射剂量、放射性活度的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二)检验人员(质检、化验)国家职业资格包括
1、化学检验工(员);
2、材料成分检验工(员);
3、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工(员);
4、产品环境适应性能检验工(员);
5、产品可靠性能检验工(员);
6、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工(员);
7、食品检验工;
8、纺织纤维检验工(员);
9、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员。
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资格审核条件 | ||||
级别 | 学历 | 专业工龄 | 出生年月 | 备注 |
高级技师 | 研究生 | 6年 | 1981年之前 | 以上申报前提是取得技师或工程师证书之后 |
本科 | 11年 | 1978年之前 | ||
大专 | 12年 | 1974年之前 | ||
中专 | 21年 | 1972年之前 | ||
高中 | 23年 | 1970年之前 | ||
技师 | 研究生 | 3年 | 1984年之前 | 以上申报前提是取得高级证书之后 |
本科 | 7年 | 1983年之前 | ||
大专 | 12年 | 1981年之前 | ||
中专 | 15年 | 1979年之前 | ||
高中 | 17年 | 1977年之前 | ||
高级 | 本科 | 1年 | ||
大专 | 2年 | |||
中专 | 7年 | |||
高中 | 14年 | |||
初中 | 15年 | |||
中级 | 大专 | 当年 | ||
中专 | 当年 | |||
高中 | 7年 | |||
初中 | 12年 | |||
初级 | 高中 | 2年 | ||
备注:技师、高级技师备档一式三份 |
计量管理、检定、校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自校人员的专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部长令)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国家对计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为此,受国家质监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委托,在苏州举办计量人员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此次学习,系统的掌握计量相关的理论知识;熟练的掌握计量器具的管理、调整、校准等工作技能;按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上岗操作。
二、鉴定考核对象:
从事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查、检测、电测、测量、校准、校验、维修、修理及检斤、计斤、司磅的人员。
三、鉴定考核专业:
长度、硬度、衡器、热工、电器等岗位。
四、鉴定考核等级:
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技师、高级技师另行通知。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8月15日?-17日(周四—周六)
报名截止时间:8月13日
培训地点:苏州市新区珠江路117号中国赛宝(华东)实验室
六、收费标准:
初级1280元/项、中级1480元/项、高级1680元/项(含培训、教材、证书、午餐),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教材及考核方式:
统一采取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专用教材;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能操作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考核鉴定。
八、证书颁发:
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均合格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计量检验工作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九、申报办法:
请报名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的学员提前将报名表传真至我中心培训部,经审核合格后通知学员单位,学员按指定时间参加培训考核鉴定。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 : 朱小姐
电话: 0512-68021163 13372100536 传真: 0512-68021152
Email:zhup@ceprei-hd.com 网页:http://www.ceprei-hd.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华东分所
赛宝技术培训中心
二0一三年七月三日